遇到子女抚养纠纷,找专业抚养权纠纷律师,如需帮助欢迎在线咨询! lizhenz@126.com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协议金额是否有具体限制呢,相关知识问答

日常中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存在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的话是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那么下面是本律师为大家介绍离婚赔偿协议金额是否有具体限制呢,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赔偿协议金额是否有具体限制呢

离婚赔偿的金额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因为他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下列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赔偿金额。

(一)过错方标准

  1. 1、过错程度

  2.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

  3. 2、认错态度

  4.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

  5.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6.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

(二)受害人标准

  1. 1、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

  2. 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的抗击能力和恢复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同样的过错行为,在不同的受害人身上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这需要在具体案件中,通过对当事人和案情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出恰当的评判。

  3. 2、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4. 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不仅影响着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他(她)的预期,达到抚慰的目的,有时甚至影响到受害人及其子女以后的生活。如果受害人自身经济状况较差,主要收入依靠过错方获得,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还必须抚养孩子,数额很少的损害赔偿,可能会给受害人及子女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5. 这时,离婚损害赔偿就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重考虑受害人财产方面的损失。无论对受害人实质的补偿还是从人道主义考虑,都必须结合受害人自身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

  6.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

f67e4d279c596c0b5b6ca0ffdc325f0b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女方提出离婚协议赔偿金额给儿子,应该怎样书写?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问题,与儿子无关。

除非男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1)重婚的;

  2.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否则,无需赔偿女方。

女方的要求实际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给儿子,只需男方同意即可。

离婚协议中只需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内容中,增加将XXXX款项赠与儿子即可。

(二)离婚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不会很高,只是象征性的赔偿,而且不好具体度量化。 当然因侵害行为有差别,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离婚赔偿的条件如下: 

  1.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 (4)请求人无过错。 当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如果您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您的情况也不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赔偿的金额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因为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事实情况来决定,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等。以上便是本律师为大家带来关于离婚赔偿协议金额是否有具体限制呢,相关知识问答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留言或电话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