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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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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签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问题,相关知识问答

一、签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1.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2.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3.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2、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   (4)不损害他人权益。

  5.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 首先夫妻双方应确定是否自愿离婚。

  2.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离婚之前,我想对您说的是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您应该认真冷静的考虑好是否离婚,是否做好离婚的心里准备。对于是否自愿离婚我还建议您可先找找自身因素,并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感情不是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则应珍惜现有感情,不轻易谈离婚,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的法定判断标准也是把控的非常严格。80%以上的夫妻感情最终宣告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您看是否能妥善解决好外界因素对夫妻感情破坏的干扰,这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门艺术。

  3.   离婚前的首要问题--小孩的抚养权。

  4.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和痛苦,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再协议离婚时,应尽量降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在讨论小孩抚养权问题时,应更多的从有利小孩今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谁抚养对小孩今后的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应协商由谁抚养。作为非抚养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怎么支付抚养费及如何行使探望权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下来。

  5.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的难点问题。

  6.   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婚前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工作。离婚财产的表现形式不仅仅限于双方的银行存款,还包括股票、债券、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房产、汽车、贵重首饰、家用电器等等。在做好分配工作之前,双方最好先应明财产清单,并注明财产购买时间、现在在谁名下、由谁管理,然后针对每一个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可以根据约定优于法定原则,双方自愿对财产自由的约定归属。如果说对一些重要财产产生争议,可以一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专业意见后,再根据法律规定来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二)我朋友在一次外遇被老婆发现后,老婆要他签了离婚协议书,他一气就签了。离婚协议书上是财产全归老婆的,现在他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老婆就去法院起诉他,连他爸爸造的房子在协议书上都是他老婆的。现在他该怎么办,他财产就真的一点都没有了吗。而且他外遇他老婆又没证据的,只是被她查到一些通话记录而已。他怎么样才能打赢这官司?

  1. 第一、离婚协议以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离婚,女方不能拿离婚协议要求分割财产。

  2. 第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如协议书中有对男方父亲房屋的分割内容,则约定无效。

  3. 第三、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该过错一般指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等情形的。

以上就是本律师对于签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问题,相关知识问答的总结以及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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